【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】据柬媒消息,2025年9月5日,柬埔寨内政部、国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服务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声明,宣布将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行为,特别是以身份证、居住证、贫困证和社保证作为担保的贷款活动。
声明指出,近期发现部分法人或个人从事非法放贷,包括日贷、典当、直接借贷及线上贷款等形式。其中不乏伴随恐吓威胁、签订不正当合同、牟取暴利等行为,甚至收取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、贫困证、社保证作为担保。这些行为严重危害民生、治安与公共秩序,破坏投资环境,损害社会经济发展,将依法受到惩处。
根据《银行与金融机构法》第2条,任何面向公众的贷款行为(包括有息贷款、合同借贷及签字借条)均被视为银行业务。所有从事银行及金融业务的机构,必须事先向柬埔寨国家银行申请并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,方可合法经营。
依照该法第55条,任何个人或机构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银行业务,将被判处1年至5年监禁,并处500万至2.5亿瑞尔罚款,或单独适用其中一项处罚,同时不影响依法责令关闭该机构的处理。(编译:影子)